关于提交新学期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3-02-05浏览次数:144

       为进一步规范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提高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更好的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发展,学校修订出台了《泰山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根据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学院详细阅读文件内容,组织填写《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申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1.新学期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拟于2023年上半年来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不包括现在正在培养过程中的研究生。

       2.各二级学院应尽快组织落实本单位研究生导师拟指导研究生情况,并积极对接联合培养单位,确定培养研究生人数。

       3.梳理学院当前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应具有联合培养单位的正式批文或聘书,且指导相对应单位的研究生。

       4.各二级学院汇总上报新学期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后,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及后期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需要,经学校研究后,下达具体培养计划。

       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学院当前情况,填写《xx学院xx年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申报表》并于2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tsuxkyjs@163.com,开学后上交纸质版(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感谢各位领导的支持和理解。

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0538-6715956、15510936582

附件:泰院政发〔2022〕61号(泰山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