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自设科研平台、机构的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自设科研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开展我校自设科研平台、机构的摸底调查工作。请各学院认真梳理本学院自设科研平台、机构的建设情况,填写《泰山学院自设科研机构简况表》(附件1)和《自设科研机构统计表》(附件2),于6月1日(下周四)上午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处邮箱tsuxkyjs@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提交至学科处办公室(办公楼A510)。
说明:
1.根据《泰山学院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12〕31号)精神,2012年学校公布了16个校级重点科研机构和13个一般科研机构(详见附件3),请各相关学院一并梳理以上机构的建设情况,填写相关表格。
2.高校自设科研机构是指高校自设或与行业企业、协会学会等合作设立的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包括校、院级及以下的平台、研究院、中心等,不包括由国家、省部和市厅级等政府机构设置的科研机构。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联系电话:6715956。
附件1.泰山学院自设科研机构简况表.docx附件2.自设科研机构统计表.xlsx附件3.关于公布校级重点和一般科研机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