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学校要求开展2026年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本次导师遴选类型为校内导师、校外兼职导师以及校外行业导师。为优化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程序,减少纸质材料流转,本次遴选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校内导师、校外兼职导师及校外行业导师均通过“泰山学院研究生服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研究生系统)在线完成申报。校内导师、校外兼职导师遴选按照《泰山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校外行业导师遴选按照《泰山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
2.申请人的学科背景、研究方向应与导师遴选专业领域方向(附件3)相同、相近或密切相关。
3.请各招生培养单位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尤其是要重视校外行业导师遴选,广泛发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龙头行业企业等相关单位老师积极参与行业导师申报,确保每名校内导师均有1名及以上的行业导师一起组成导师组共同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
4.请各招生培养单位于2026年1月18日前将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签字盖章)的导师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报送校学位办(办公楼A510)。
二、遴选程序
时间 | 工作内容 | 填报途径 | 责任单位 |
2025.12.25-2026.1.4 | 导师申报: 申请校内导师、校外兼职导师以及校外行业导师者均需登录研究生系统按要求进行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 研究生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泰山学院导师遴选任职资格操作手册》(附件4)和《泰山学院行业导师遴选任职资格操作手册》(附件5)中的导师申请角色部分) | 全部申请人 |
2026.1.5- 2026.1.8 | 申请人所在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审核: 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学院、研究院)秘书登录研究生系统,对申报导师所填内容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审核通过的《泰山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或《泰山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以下简称导师申请表)打印出来(各3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至招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 | 研究生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泰山学院导师遴选任职资格操作手册》(附件4)和《泰山学院行业导师遴选任职资格操作手册》(附件5)中的院系角色部分) | 申请人所在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 |
2026.1.9- 2026.1.18 | 招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 招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登录研究生系统,对申报导师所填内容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导出《拟推荐2026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对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对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分委会秘书在系统中录入会议结果。导师申请表和汇总表经分委会主席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 研究生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泰山学院导师遴选任职资格操作手册》(附件4)和《泰山学院行业导师遴选任职资格操作手册》(附件5)中的分委会角色部分) | 招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 |
2026.1.19- 2026.1.28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登录研究生系统,对申报导师所填内容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导出《泰山学院2026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总汇总表》(以下简称总汇总表),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位办秘书在系统中录入会议结果。导师申请表和总汇总表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导师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各招生培养单位和申报人留存,汇总表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备案。 | 研究生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泰山学院导师遴选任职资格操作手册》(附件4)和《泰山学院行业导师遴选任职资格操作手册》(附件5)中的学位办角色部分)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三、其它注意事项
1.业绩材料时限为2020.12.25—2025.12.25,研究生系统中填写的教科研项目、成果和获奖均为符合《泰山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附件1)中第四章第十条和第十一条中的教科研业绩。
2.校内导师通过个人工号和密码(同OA办公系统密码)登录研究生系统;校外兼职导师和校外行业导师登录系统前,需先申请账号,然后登录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泰山学院导师遴选任职资格操作手册》(附件4)和《泰山学院行业导师遴选任职资格操作手册》(附件5)的导师申请角色(校外老师系统登录)部分。
3.在使用研究生系统中,如遇问题请汇总给学院秘书,学院秘书在泰山学院研究生系统答疑群中进行反馈,将有工程师在线解决。
4.研究生系统上传的证明材料参照如下:
①职称证书(或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②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学术论文:提供期刊(会议)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及查重、检索证明电子版;
④著作或教材: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查重、查实证明电子版;
⑤专利、获奖:提供相关批文或证书电子版;
⑥科研项目:提供立项文件或项目合同电子版;
⑦课程教学:提供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教师承担课程截图;
⑧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538-6718587
电子邮箱:tsuxkyjs@163.com
办公地址:办公楼A510
附件1:《泰山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5〕56号.pdf
附件2:《泰山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5〕57号.pdf
附件4:【操作手册】泰山学院导师遴选任职资格操作手册.docx
附件5:【操作手册】泰山学院行业导师遴选任职资格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