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泰山学院关于印发“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泰院政发〔2022〕86号)和《泰山学院关于公布第二批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泰院政发〔2022〕95号)要求,第二批校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期为3年(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现已建设期满。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校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期满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团队负责人根据《任务书》要求,梳理本团队工作进展及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如实填写《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验收报告书》和《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项目成果统计表》(详见附件1-2),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各团队成员组成、建设目标应与本团队《任务书》保持一致,不得删减;立项项目、产出成果应符合《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方案》(泰院政发〔2022〕86号)的考核指标要求,统计时间节点为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
3.报送时间及要求。2026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10:00点前。《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验收报告书》(一式两份)、《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项目成果统计表》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uxkyjs@163.com。
联系人:陈倩,联系电话:6715956